根据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》及其分工落实方案,国资委牵头,财政部参与,组织中央企业设立了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(以下简称央企扶贫基金),首期51家中央企业出资122.03亿元。为树立和展示整体形象,打造央企扶贫品牌,进一步提升央企扶贫基金的影响力,现特向社会公开征集形象标识(LOGO)设计方案。
一、征集内容
央企扶贫基金形象标识(LOGO)设计,该标志将主要用于央企扶贫基金网站及基金投资签约、宣传推广等各类活动。
二、创作要求
(一)形象标识(LOGO)标识设计应结构清晰、构思明确、庄重简洁、创意新颖,具有强烈的视觉感染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,易于识别和记忆,便于应用、宣传与推广;包含的基本元素应包括“央企扶贫”字样,体现央企扶贫基金的含义与职责,充分体现央企扶贫基金产业扶贫工作的特色。
(二)在网络载体和任何宣传环境中能够和谐、大方的应用;适合互联网页面标志常用格式,符合网站整体设计风格,易于辩认和制作;具有形象延展性,便于印刷和其他设计制作。
(三)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,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,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相关权利,不得含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内容。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,一律由作者本人负责,承办单位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。
(四)作品须提交纸质稿件和电子稿件,纸质稿件为A4纸精细彩色打印;电子稿件要求提供设计稿(coredraw或photoshop格式)、矢量图(AI格式文件)和纸质稿件的JPG格式,分辨率在300dpi以上;文字说明为 word格式,应包括图案、设计理念和创意文字说明。
三、其他事项
(一)征集单位将在央企扶贫基金网站、国资小新微信公众号等对征集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。央企扶贫基金将组织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评委进行综合评审,评出入围奖10名,最终择优评出入选奖和优胜奖,评选结果将在上述媒体进行公示。
(二)央企扶贫基金将向被选用作品的前10名设计单位或个人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,第一名为优胜奖,奖金30000元;第二名、第三名为入选奖,奖金每人10000元;第四名至第十名为入围奖,每人5000元。
(三)应征作品被选用后,其涉及的所有权、修改权和使用权等所有知识产权均归征集单位,创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、使用。
(四)征集时间自2017年12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22日止。
(五)提交方式:以纸质稿件和电子稿件方式提交央企扶贫基金公司(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1号高新大厦10层,邮编:100055,联系人:郭建龙,电话:010-63312921,邮箱:guojianlong@sdic.com.cn)。稿件请注明作者单位、姓名、联系方式及本人身份证号码,并自留底稿,稿件不予退还。
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
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