央企乡村投资基金
政策法规
关于防范假冒国企的严正声明

近期,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(曾用名: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,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获悉,有不法分子通过伪造材料等方式,将企业注册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,或在其网站虚假宣传其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,严重损害本公司的声誉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为正视听,本公司现就相关事宜严正声明如下:

一、 “中汇宏安(山西)实业有限公司”“南昌横隆臻园科技产业有限公司”“中稳能源产业发展(海南)有限公司”“中國鄉村投資集團有限公司”“中產投海外(基金)管理投資有限公司”“中國新型鄉村振興產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”及其子公司均不是本公司出资设立的子公司,与本公司没有任何股权或者投资关系。前述公司的行为均与本公司无关。

二、新疆俊瑞绿氢能源有限公司在其网站(http://jrxjlq.com/)宣称其为本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,该公司并非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,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股权、投资或者合作关系,该公司上述宣传行为构成虚假宣传,其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名义从事的任何行为均与本公司无关。

三、不法分子通过欺骗手段完成工商登记,本公司正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纠正错误登记,包括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、企查查、天眼查、启信宝在内的全部网络渠道显示的信息均不属实;对于不法分子在其网站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,本公司将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,依法追究其责任。根据事态发展,本公司将采取包括刑事报案在内的全部手段以维护自身及公众权益。

四、不法分子的相关行为可能以诈骗等刑事犯罪为目的,提醒广大公众明辩真伪,谨防受骗。若发现此类行为,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

特此声明!

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

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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